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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107年散文選主編胡晴舫序:

「我個人傾向推崇文章有刺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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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107年散文選主編胡晴舫序:

「我個人傾向推崇文章有刺點。一張照片過度美化,雖然賞心悅目,畢竟媚俗。刺點會刺進觀者的眼瞳,過目不忘。這個刺點即作者的觀點,令讀者掩卷之後依然不斷回想、思索。文章的魂魄,我想,在於真實兩字。作為一名普通讀者,我在網上閱讀過台北文壇曾爭吵過「散文」定義的各類文章,如果我沒有誤會的話,當時主要的爭論點在於散文必須真實,而這個所謂「真實」在於事實的客觀存在。而我個人所謂的真實,則是情感的真實。因為,說真的,我相信每一名寫作者下筆時都在說謊,操弄現實細節以達到事物的真相,像是「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懺情文,作者都可能在回述事件時不自覺裁剪過往,只為了凸顯內心的悔恨。因為作為讀者,我無從親身查證事實的真偽,我只能相信文字的「面值」(Face Value),這是讀者與作者之間的不成文規定,他說事實就是事實,他說魔幻就是魔幻,尤其小說這個文類,必須透過虛構才能說出事物的真相。我不認為散文就不虛構、或小說一定不真實,尤其這些年來,許多台灣小說的筆法採取散文風格,譬如此次李紀的〈浮雲〉,我以為是作者回憶年輕歲月的散文,根據他本人回應為私小說。只能說,「姑且信之」是進行閱讀的前提。虛虛實實,作為讀者,我必須盲目信賴作者的主觀設定,才能搭乘文學這列快車,作一趟閱讀之旅。

我期待的真實,卻是情感的真實。在沒圖沒真相、流行美圖秀秀的高科技時代,奇怪的是,文字始終無法說謊。一個人在說大謊的時候,再動人的辭藻,都無法說服任何人,這是為何許多政治當權者縱使語言再具煽動性都無法令民眾信服的原因;一個人若真誠表達自己的心意,有時候,只吐露一兩個字,亦令人動容。因此,我無法證明這些散文的真實性,我只能說,作為一名讀者,我讀到了作者通過文字所欲傳達的情感,赤裸裸向我展現一個人類的內在活動,所謂的刺點。」

*今年年度散文得主為張輝誠先生的《再會囉,我的心肝阿母》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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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情萬歲,流動無罪,永遠的第三人 此頁面為純粹發佈作者動態消息,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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